李君厌

01.


少年畏缩着看向面前的不良混混,过长刘海儿下略被遮掩的双眼带着些恐慌和屈辱:“那个……可不可以……”


“喂喂,啰嗦什么啊——直接把钱借给我们不就好了嘛?”


对面的不良威胁般晃了晃手中的弹簧刀,光滑表面折射出一道亮眼反光。尽管对面的不良们都逆着光,小巷内的明暗也显得过于突兀决绝,但少年还是看清了对方那讽刺蔑视的笑容。其实就算看不见也没关系,因为对方已经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啦。


啊啊,还有什么比这样更糟了呢,懦弱的少年每天都被不良们打劫而又不敢说出来,只能独自承担压力,在这样狭窄潮湿而明暗突兀的小巷中,阳光从上方的屋檐缝隙、以一个极陡的角度斜射进来,正好给不良们镀上一层金边,让他们看起来像是从天而降的神圣天使一样。还有一些光线,擦过他们的身体轮廓照亮了少年的脸庞。但不良们的身高明显远超于少年,站在对立面就像是一座山一样,所以他身上还是阴影居多。


“你这家伙,在走神吗?”


不良混混的小头领将手上的弹簧刀逼近少年的脖颈。少年感受到那一丝贴近的凉意,下意识向后缩了缩身子,紧贴着墙壁不留一丝缝隙。不良们又大声笑了起来,声音粗狂,淹没了少年的讷讷声音:“倒也没有……只是……那个……”


“这小子说话磨磨唧唧的真他妈烦人。不会是个娘们儿吧?”


头目向身旁的不良们使了个眼色,便有人会意,一边坏笑着一边逼近了无处可逃的少年:“那就扒了衣服帮人家验验性别吧,还能顺便看看‘没钱了’这种话究竟是真是假。”


少年尽可能地瑟缩起了身子,却被人按住四肢,伴随着因屈辱和压抑恐惧而无声的挣扎和不良们的放肆大笑,身上最后一件布料终于被彻底扒下——“什么啊,原来真的是男的。”“那怎么会这么娘娘腔啊——”“野鸡,去搜搜那家伙的兜里,看看有没有钱。”


终于没了禁锢却因为赤裸而无法出逃的少年,蹲在地上并起双腿遮掩住下体。大概因为情绪过于激动和羞耻,所以连带着视线都模糊了起来,逃避般四处扫着,最终定格在对方将被翻出衣兜的、自己的衣物,丢到地上的那一幕,瞳孔无声骤缩,表情逐渐平静麻木。


“老大,没找到钱啊。”


少年咬紧牙关捂住耳朵,半晌后直到牙床僵麻手臂酸胀,才放松下来,浑身浸满冷汗。他慢吞吞的爬起来,一件件穿上衣服,而后背起角落里沾满泥灰的书包,离开小巷。


以上是李君厌初次被勒索打劫时的表现。后期渐渐的也就习惯了,总是十分顺从的将钱主动递上去,也因此少了很多顿打。


这就是,名为李君厌的十六岁少年的、让人无话可说的日常。


02.


李君厌名字的由来,是有个近乎人间悲剧的故事的。首先,李君厌的爸爸不姓李,而姓赵,叫赵滨;其次,姓李的是李君厌的母亲。


李君厌是在大年三十那天出生的。因为新年,连医院都放假,李君厌的妈妈只能在家里自然生产;偏偏还难产,子宫口打不开,李君厌生下来时,李君厌的妈妈也就差点儿死过去了。后来调养了一段时间,半死不拉活整日躺在床上气若游丝,最终还是撒手西去。李君厌母亲的娘家人来看过李君厌,这孩子小时候长得丑,没后来舒展开的清秀,五官都皱吧到一起,看着说不出的阴郁可怖。于是人们也就不欢而散:“就是这孩子克死了我女儿?”“长得一脸不吉利,肯定是个小孽种。”


李君厌的姥姥、也就是李君厌妈妈的妈妈,曾经当过语文教师,有点文化,说:“就叫君厌吧。”


李君厌的父亲赵滨没什么文化,却也觉得这名字不大好——毕竟有个厌恶的厌嘛。但却也没说什么,只是送走了自己亡妻的娘家人,之后操持好葬礼等等诸多事宜,带着李君厌过上了单身的可怜巴巴的小日子。


李君厌之所以姓李不姓赵,是因为赵滨想让这世界上有个能显示自己亡妻曾经活过的事实存在。墓碑不够、死亡证明不够、各色遗物也不够。最后,李君厌就姓了李;而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后来孩子慢慢长大,眉目间像极了他早逝的妈妈。赵滨看着心烦,愈发嗜酒,每日喝的酩酊大醉,后来也开始打骂孩子,俗称的家暴。李君厌无缘无故挨了打,后来也不吭声儿了,知道这大概是因为自己那难产母亲的原因。虽然表面上什么也不说,但性子却愈发阴郁,每日沉着个脸,也不怎么和人主动说话,总之就是“不讨喜”。


这三个字似乎将李君厌的一生都贯彻了。李君厌长到十六岁,情况日益严重。贫寒的家境、阴郁的性格和外貌、不善言辞等等,都成为了他被同学孤立欺压的理由。全面而通俗的讲,就是成为了全班的出气包吧。


之后也过上了被不良们勒索的日子。


李君厌感觉自己短短十六年的人生真是糟透了。深秋时节,落叶飘舞,他用藏在鞋里的钱买了把锋利的小刀,开始认真思考起,要不要结束自己悲惨一生的想法。


03.


说来嘲讽,最先发现李君厌手腕刀痕的不是他那冷漠势利的老师、不是他那除了家暴之外一无所长每日嗜酒的父亲、也不是拿他当出气包的同学,而是一个欺压勒索过他的不良混混。


说起来,这家伙的名字在前文有提到过,叫什么“野鸡”。真实名字当然不是这个,但也好听不到哪儿去,是很通俗常见到看了一眼就记不住的,似乎是什么——噢噢噢,对了,是叫张建军。


在又一次被小混混们勒索成习惯之后,李君厌蹲在地上收拾残局。他整理好身上凌乱的衣物、将地上被摔出书包的文具书本捡起收好,背上书包准备离开,却看见了前面不远处一脸欲言又止的野鸡。


“怎么了?我身上没钱了。”


李君厌感觉有些奇怪。他不知道的是,其实野鸡已经站在原地看了他很久,在更早以前、他被按在墙上递出现金结果不小心露出手腕的刀痕时,就已经是这样一脸欲言又止了。


所以他才会在那个自己一向惟命是从的头目喊自己离开时,说出“我还有点事,你们先走吧”这句话。

对面的李君厌什么都不知道。他只是掏掏比脸干净的衣兜,表示自己真的没钱了,然后起身想要离开,接着被野鸡一把抓住手腕。


“还有什么事吗?”


少年的声音并没什么恐惧。实际上,他早就习惯了。生活不可能更糟了,慢慢都会麻木的,就算有什么事发生了,不论好的、坏的,只要统统接受就好。


野鸡犹豫了几秒,目光似有所指地看向了李君厌的手腕处。对方仍旧满面阴郁木然,没什么情绪波动,也没有秘密被发现的恐慌失措。


“你……自残了吧?”


“啊?”


“手腕那里,”野鸡冲着那处昂了昂头:“有疤啊。”


“哦。”


李君厌迟钝般点点头,仍旧没什么反应,只是抬眼直视过去:“我可以走了吗?还得早点回家做饭。”


“……啊、嗯……”野鸡被对方空洞木然的瞳孔给吓了一跳。他并不了解君厌的身世、过去和处境,只知道对方很好欺负而且经常被自己和自己的同伴们欺负,所以下意识的就以为,对方变成这样都是因为自己的原因。


似乎有点愧疚的感觉了。


李君厌转身离开,野鸡一人留在原地,怔愣半天,最后从裤兜里掏出一盒烟,用拇指挑开烟盒盖,抖出一根叼在嘴边,再拿火机点燃。


手腕处被纹身遮掩的皮肤下,也是有道凹凸不平的刀疤。


04.


野鸡的身世,说可怜不可怜,说平凡又似乎显得这世界太过悲惨。他出生于农村,从小因为各种熏陶所以不学好,被家里人砸锅卖铁送来大城市最后成了混混,差不多李君厌这个年纪的时候辍学打工,今年十八岁,刚刚成年。


家里人和他已经很久没联系了。当初因为很多事情,比如贫寒、压迫、自卑、绝望、愤怼等等,尝试过自杀。血流了半盆子,但他也没什么事儿,伤口被血痂堵住不出血,然后慢慢慢慢的就愈合了。似乎是因为害怕,他也没再尝试过,那疤痕就一直留着,后来他经常爬到很高的楼顶,是个废弃楼房的天台顶,吹着空洞猛烈而又四下无主的风,一边叼着烟偶尔吸两口、更多时候是让它自然燃没,一边看着下面的芸芸众生。高度令人目眩并不自觉地呼吸困难。


通常这个天台上只有他一个人;偶尔也有些跳楼自杀的在这儿。那个自杀的男人死后,野鸡有一段时间没去天台;一是因为警察太麻烦,二是因为他总觉着那地方是自己一人儿的,但之前有人涉足侵入过了,他也没办法,只能很长时间不去,再去的时候一切风波都淡了,然后那地方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被几场大雨冲刷的干干净净,接着一切又像从前一样没变过。天台依旧是他一个人的天台,没有他的刻意邀请和允许,没他人出现。


而他的第一次刻意邀请和允许,给了李君厌。


怎么说呢,看到对方手腕上的刀痕时,感觉有点像找到了同类吧。之后就忍不住靠近和注意对方,也会帮着刻意拦下别人的欺压和勒索,甚至有一次暗地里偷偷地将欺负他欺负的厉害的同学给揍了一顿。当然,这些事,李君厌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勒索和欺压不知为何变少了,而后是某一天,那个曾经经常帮着别人欺压勒索自己的野鸡,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说“跟我走”。


不走也没办法吧。李君厌这么想着,迈开步子跟上对方。


意外的,对方没有带自己去什么奇怪的地方,也没有疼痛和暴力。他第一次站在那么高的地方,虽然爬楼花了大半的时间和体力,但野鸡竟然会停下来等他甚至拉他一把这件事还是让他感觉诧异不已——接着,站在天台上,凛冽的风吹来刮去,李君厌有些茫然的看向野鸡。


野鸡正叼着根烟,深吸一口,口鼻间飘出些许日光下颜色浅淡的烟雾,刚一出现就互相缠绕飘荡着立马散开,被风吹的无影无踪。李君厌发了半会儿的呆,开口发问:“带我来这里有什么事吗?我还得回家做饭。”


野鸡嗤笑一声,咂了咂嘴,拽着李君厌的衣领将对方半拽半拖到了天台边,按着他的脑袋让他看下面——李君厌有轻微的恐高症,稍稍被吓到了,不自觉屏住呼吸。接着野鸡松开手,李君厌抬起头想挪开视线让自己看些放松身心的东西,却无意间瞥到了下面广阔而渺小的城市。


在自己脚下的、广阔渺小的城市。可能那个看起来不过芝麻粒儿大小的窗口内正有着男女在激烈的交尾、或者是父子间的争吵之类。但这些都离自己很远啊。李君厌看的有些入迷,没注意到一旁的野鸡一直在盯着自己看。


风吹起少年的刘海儿,野鸡第一次清晰而明确的看到少年的脸庞——全部都显得过于苍白,连嘴唇都缺少血色,于是显得一头碎发和睫毛异常黑。那双空洞麻木的瞳孔中头回出现了些什么东西,似乎是——快意?——不。


不。


是生命。


05.


莫名其妙的,李君厌就这么和野鸡成为了朋友。野鸡经常莫名其妙的出现,可能是他学校门口,也可能是他家门口,甚至是大街偶遇;李君厌几乎要怀疑对方在跟踪监视自己,但自己反正也没什么好监视的,无所谓都是些肮脏卑微又渺小的日常而已。这么想着,李君厌不再深思,任由对方将自己带到随便什么地方,聊天啊、或者沉默啊。


大多数时候对方都带着自己去了天台,极少数的时候也有别的地方,比如菜市场门口、阴暗的小巷、红灯区、高档会所门外等等。二人通常是随便找个地方蹲着或坐着,然后看眼前川流不息各色各样的行人,偶尔也会有热闹可看。有次他们就赶上了车祸,被车撞的人当场死亡,司机从那人身上碾过去,豪车车标在青天白日下熠熠生辉。这事儿最后不了了之,也没见有人提起。


“这世界真他妈垃圾。”


野鸡经常说这个这个垃圾、那个那个垃圾,但最常说的还是这世界垃圾,通常还要带上几句经典国骂。李君厌附和的点头,实际上并没怎么细想,话语在脑子里绕都没绕一圈就从另一只耳朵里溜出去了,连点儿痕迹都没留。


李君厌的爸爸并没发现自己儿子的异常。他还是日复一日的沉沦在醉酒与清醒之间,像是个游离在梦与现实中的虚幻人物一样。直到有一天,他穿过一条阴暗的小巷买酒,看到了一个混混和自己的儿子。那不重要,自己的窝囊儿子经常被混混勒索这种事他是知道的,关键是那混混看起来和自己儿子关系很好的样子,更关键的是,自己儿子在抽烟。


操,这混小子,成绩没搞上去,竟学会抽烟了。


赵滨这么想着,将买酒的钱往裤兜里一揣,上去冲着李君厌就是一巴掌。对方被打的踉跄了几步,刘海遮住半面侧脸,只露出一个骨头形状流畅的下颚和叼着烟的嘴唇。他抬起头,看清打人的竟然是自己爹,眼中出现些许诧异和疑惑,不明白对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赵滨总觉着自己儿子好像有哪儿变了。说不清是好还是坏,不过应该是坏的,因为这样他就有理由打儿子了。是个很好的娱乐消遣。


他这么想着,又想一巴掌挥过去,却被自己儿子身旁的混混给拦住,而后一拳打倒在了地上。


长年嗜酒的中年男人和正值壮年的年轻男人、孰强孰弱,一眼分晓。野鸡一边活动着手腕和脖颈,将关节扭得咔咔响,一边转头问李君厌:“这男的就是你爹?”


二人待的时间长了,不仅互相感染习惯,而且还知道了彼此的身世过去。李君厌点点头,看野鸡又是一脚踹过去。赵滨躺在地上发出一声哀嚎,接着是长久的痛吟。


“听他不爽很久了,来和我一起打。”


“哦。”


李君厌想了想,感觉似乎没什么不妥——老爸平时也经常打他嘛。野鸡的家庭似乎和自己的不太一样,但别人的他不知道,父子间互相殴打大概也没什么吧。


这么想着,他看看自己纤细苍白看似无力的手腕和小臂,走到一旁捡起一块儿长了青苔的带泥红砖,朝赵滨脑袋上猛砸了一下。


野鸡挥手把他手中的砖头打掉:“操,你悠着点儿,这是你爹啊。”想了想,觉得似乎赵滨对李君厌做的事也配不上爹这个称呼了,于是又说:“闹出人命就麻烦了。”


“哦。”


李君厌将红砖踢开,视线转向地上的赵滨。那一下他用了十成力气,虽然他本身就没多大劲儿,但被砖头砸这么一下还是在头上,也是够呛了。


赵滨正昏迷不醒,脑袋肿了起来,脸也肿了一圈儿。


二人合计合计,李君厌和野鸡合力将昏迷中的赵滨拖回家,安置在了床上。赵滨还昏着,野鸡冲里面看看,说:“有这么一个人在家躺着,你得多渗人,还是到我家来住吧。”李君厌想想野鸡那乱如鸡窝的家,还是回绝了:“没事。在家里,出了情况也好反应。”


最终野鸡在李君厌家里住下了。


06.


怎么说呢,赵滨的情况不容乐观。


醒来之后,先是满口胡言乱语,然后看清李君厌的脸,就开始哭,接着是暴怒,想揍李君厌,被野鸡给拦下了。二人一起将赵滨扔出了家里,听着对方独属于中年男人又长期嗜酒导致的粗犷嗓音一直哭喊着骂骂咧咧,逐渐远去,最后连楼道里的回声都没了。


赵滨被赶出家门的时候连拖鞋都没穿,是光着脚的;李君厌家是个几十年的老式民居,水泥楼梯歪歪扭扭不甚美观,楼道间还有股难闻的味道,是垃圾和腌菜混合在一起的酸臭。二人也没管赵滨走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发的时候正是半夜,他们都是睡着睡着突然被吵醒了,然后睁着被眼屎糊了的双眼,用迷糊的脑袋思考,最终将赵滨丢出门外。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李君厌才醒过来。他先是揉着眼睛,顶着一头乱发,趿拉着拖鞋走到他爹休息的房间,冲里面张望几眼,发现没人,又高声喊着问野鸡:“野鸡,我爹呢?”声音因为刚起床还有些朦胧睡意与低哑,变声期少年的粗粝被软糯代替,张不开嘴般无精打采。


“爹个屁,你爹不是在昨晚被咱俩给扔了吗。”


野鸡的声音绕过几堵墙和几道门传来,有些失真的遥远。李君厌怔愣半晌这才堪堪反应过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哦了一声,去找野鸡在哪个房间。


野鸡正在洗手间,双手接了水洗脸,动作粗狂而激烈,声音噼里啪啦十分具有肉感,水珠溅的到处都是,连头发都顺便跟着湿了。别的小混混大多染发,发型也古里古怪,只有野鸡是比寸头稍长些的短发,配合精神的五官,看着清清爽爽,十分利落。


李君厌看野鸡关了水龙头用毛巾大面积而又十分敷衍粗糙的糊干净脸,问他:“去不去找我爸啊?”


“操,你还想不去找?”


说完觉得似乎有哪儿不对。李君厌的爸爸,治不好是个麻烦,治好了也是个麻烦——万一他恢复正常把俩人行凶的事儿抖落出去就麻烦了,而且李君厌总有这么个麻烦爹也不好办,累赘着呢。野鸡心里姑且这么想着,嘴上却还是很有良心地说道:“去找吧,那是你爹。”


“哦。”


二人找到李君厌他爹是在一周后的报纸上。“无名男尸飘上护城河吓坏扫地大妈”接着是铺天盖地的新闻,无一例外关乎这男尸的来历,也都上了头条,满城风雨。李君厌当时正和野鸡在自己家里吸溜面条。野鸡说他家房租到期被房东赶出来了,正好儿在李君厌家和他当个伴儿,李君厌个人没什么想法,就这么从了。


野鸡当时一口面条嚼碎咽下肚,边翻着报纸,看着无名男尸那被泡的浮肿发胀认不清面目的照片,差点没把刚咽下去的面给吐出来;刚想翻页,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便将报纸递给了李君厌:“哎,傻逼,你看看这个。”


野鸡说李君厌这名字不好听,又不好给人家随便改名儿,便一直叫他傻逼。


李君厌接过报纸看了一会儿,开口发话:“是我爹。”语气木然而笃定。


“衣服都一样,是我爹。”


“操,你爹死了。”野鸡面也不吃了,起身将报纸接过撕了个粉碎,丢到脚旁的垃圾桶里:“死的还那么丑!坏我胃口,你做的面条这么好吃,我都咽不下去。”


“别浪费食物。”


李君厌说着,低头吸溜一口面。


07.


野鸡收到那条短信时,刚从澡堂子出来。天上飘着小雪,街头巷尾放着新年快乐,快到大年三十了,整个城市都喜庆起来。他哼着小曲儿看了一眼短信,接着,被热气熏得飘飘然浑身放松的肌肉立刻紧绷起来,下意识大骂了句操,没管路人闻声投来的各色目光,迈步就飞跑着赶了过去。


“李君厌在我手里,想要他就来你们常去的那个天台顶。”


这他妈哪个傻逼,天台那么高爬着多费力,他也不嫌麻烦,绑架都不会选地方儿。


野鸡终于赶到天台顶时,看到了被五花大绑一脸木然的李君厌,还有旁边那个莫名眼熟但就是记不起究竟谁啊打哪儿来的少年。


看起来和李君厌同岁。


对方似乎是听到脚步声,转过头来看他,面上带着笑,眼底燃阴火。


“哟,好久不见。”


“哟你妈逼放了我兄弟有本事冲我来!”


李君厌这人老实巴交,有人欺负也不会还回手去,在哪儿都不会有敌对者的;这样看来,对方绑走李君厌,可能就是因为自己了——野鸡这么想着,一步步靠近对方:“你他妈谁啊,神经病吧你?”


“你忘了?”那人闻言似是一愣,伸手指指自己的脸:“去年的九月份,你不分青红皂白就揍了我一顿,而后什么都没说就走了。我连自己为什么挨揍都不知道。”


“操……是你!”野鸡想起来了。去年九月份的时候他刚接近李君厌,碰巧知道了有一个人在学校时常针对排挤李君厌,已经到了连他都看不过去的地步,于是便在放学的时候将对方拦下来揍了一顿。


没想到被惦记到现在。


野鸡咂咂嘴。天台上的风很大,雪花四处乱飘,耳旁全是呼呼的风声,他大喊道:“大不了老子让你揍一顿!哪儿来的闲心干这傻逼事儿?!”


对面的少年闻言,面色有些隐晦难辨了起来。一旁还被五花大绑着的李君厌,目光隐晦扫向野鸡,冲对方不动声色地扭扭身子,野鸡立刻会意,佯装气躁低头,实则点头示意对方稍等片刻。


“你懂什么!”二人正眉来眼去,对面的少年却似乎酝酿出了情绪,开口发出一声爆喝。野鸡被吓得一哆嗦,刚转头看去,便被对方狰狞怨怼的表情给惊了下。


对方的语序有些乱,甚至是语无伦次,字里行间可见恨意。野鸡粗略整理了一下,大概就是,这少年被他打的事儿被少年的爹知道了,偏偏少年的爹十分严苛是个奉行孩子不好就揍揍不好再揍自己揍的越狠孩子越快乐的傻逼狼爸,然后少年就过上了每日挨揍的日子,就因为少年的爹认为少年和野鸡这种混混有关系、不学好了,而又专横独到不听对方解释。最后关系越来越疏远,少年基本上在家里就成了多余的,偏偏他妈还是后的,不是亲的,看着也是幸灾乐祸。


操,那是家事,你找我们干嘛——野鸡正想着,对面的少年突然话风一转,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让野鸡感觉有点儿出乎意料了。


“都是因为你们……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这家伙!我的未来被毁了!就因为你们!野鸡,就是因为你!你仇家以为你和我有关系,找到了我——”


野鸡莫名打了个抖。他的仇家,能想到都有谁,不外乎都是些社会人。这少年被找到了,恐怕以后都过不上什么好日子,连带着家里也得出点事故。


野鸡这下捋明白了。这少年就因为被自己揍了一顿,然后就过上了被爹揍、被社会人骚扰威胁、被学校老师排斥、被学生孤立、最后被退学的日子。


对面的少年讲到情动,拽着李君厌的衣领便将他拖到了天台边,似乎随时准备将对方给扔下去。野鸡大喊一声,冲上去扑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而后二人扭打起来。野鸡趁着对方不注意将弹簧刀丢到了李君厌身边,李君厌坐在地上捡起弹簧刀,终于割开绳子。


冬日的空气应该是干燥凛冽而又浑浊的,但天台上的空气却很清新,大概因为位置高接近天空吧。李君厌抖抖身子,那些被割断的绳子便一圈一圈从身上滑落下去。解开绳子重获自由之后,李君厌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解救后方与人扭打一团的野鸡,而是抬头看向偶然瞥到的天台下的芸芸众生,凝视。


一切都像蚂蚁和玩具一样。渺小的众生。头顶没有任何遮掩,大团云朵翻滚着凝聚再飘散,在数千米高空上,比自己都要巨大的覆盖了目及的所有,露不出明媚天空。


李君厌缓缓低下头,身后却猛地传来一阵力道。周身的一切似乎都被无限延长了时间,李君厌翻转过身子,看到朝自己扑来最终压着自己向天台下倒去的少年,还有野鸡近乎呆滞然后转为疯狂的脸,逐渐变小。


李君厌最后想的是,楼有几十层,掉下去死定了。


08.


咔嚓。咔嚓。


“操。”


野鸡将手中没了气儿的打火机丢到一旁,叼着根未点燃的香烟不停砸吧嘴,像是没货的瘾君子只能吸奶粉过干瘾一样。他仰面躺在天台顶,看着头顶的天空和不断飘落下来偶尔跌到眼中的细小雪花,递了一根烟给李君厌:“尝尝,这么抽烟得多省钱。”


李君厌接过烟,叼在嘴里。他正仰面躺在野鸡身旁,抬头看天。风刮的离开,雪也越下越大,像是要将他和野鸡埋没一样。他突然有种很安心的感觉,像是回归了什么地方一样。同时也有种被赋予新生的感觉。


二人沉默着,看天上的云和雪,都不说话。


半晌后,野鸡开口:“刚要不是老子反应快抓着你脚踝了,你非得和那傻逼一起掉下去摔死不可。”


“嗯。”


野鸡叼着烟,声音有些含糊不清,李君厌却听懂了。他想想之前那个少年,突然感觉有种很复杂的情绪在心中蔓延开来,是酸涩的豁然。


野鸡站起身,拍拍身上的雪,冲李君厌说道:“走吧,等会儿条子来了,下雪正好把咱俩的痕迹盖过去。”


“嗯。”


李君厌也站起身,拍拍身上的雪,往常一样跟随着野鸡的脚步走向天台门口。他走到一半,忽然突兀而斩钉截铁地站住,接着动作利落不带一丝拖泥带水地转过身同时用尽全力和此生最快的速度跑向天台边。野鸡闻声回过头,被李君厌这架势给吓到了,甚至怀疑对方想不开要跳楼。


李君厌堪堪停住脚步,差一点便掉了下去,而后冲着下面那少年的尸体或者说是整座城市、整个世界,放声嘶喊着:


“操你妈!!吃屎去吧!!”


野鸡从没听过李君厌那么饱含感情色彩的声音,并且声嘶力竭。


雪仍旧下着,且愈发大了起来,纷纷扬扬从空中飘落,或者留在了某些地方,或者不停降落,擦过各色建筑人群。


09.




李君厌后来也和野鸡一样,学会了说,这世界真他妈的垃圾。





【完】



其实这文写到最后感觉渣了,想写的情节没写出来,有些伏笔也没写出来,而且太过隐晦
原本是事情发展的越来越糟,李君厌被父亲赵滨强暴,和野鸡成为了朋友,但因为对方是自己第一个朋友而且没人教也不懂得爱,所以在因为结尾那个少年而被卷入黑社会事件、抽烟喝酒变成瘾君子之后,出卖了野鸡,间接导致对方死亡;而李君厌在对方死后才反应过来,自己还是爱他这个朋友的,也明白了感情。李君厌的爹必须死,李君厌的爹一死,李君厌就又会明白很多事,完成进一步蜕变
最后,李君厌因为黑社会落得一身残疾,一无所有,成了叫花子,在冬日的天桥下苟延残喘,最终结局是死亡

李君厌啊 还是希望有个好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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